有感於國民黨長期執政以來,里長一直是選舉買票的樁腳,透過鄰長去買票,達成他們的政治目的。當年(1994年)我選舉的口號就是:「不做選舉買票的樁腳,要做新時代社區主義的推動者」,擔任四年的里長,深刻地感受到里長是國家的基石,由下往上的社區主義才是讓人人學習做自己的主人的機會,社區居民學習自己關懷自己的周邊環境,主動管理守護,一起關心攸關的議題,四年來自己走過的的生命史和社區史也記錄在《女性里長與名山里的故事》裡。
只是台灣人不習慣做自己的主人,里長的投票率大約只有兩三成,有的里,甚至是同額競選。其實,我覺得當里長必須要有宗教家的精神,要有提升居民生命品質的規劃,促成各種機會讓居民學習做真正的自己,那是一種志業、一種使命,「深耕基層」是何等神聖的意義!是為了母親台灣而做,不是只是為了選舉而做。
原本從下往上的社會機制是好事一樁,只是長期以來,國民黨的里長有黨產補助,提供居民旅遊、吃飯…,選舉時買票,那樣的網絡,不是更換民進黨或無黨籍的里長就沒事了,因為舊系統依然存在,他們依然可以用前里長的脈絡進行買票的方便,似乎每個相關的人,一輩子都成了共犯結構,習慣如此地做隻「快樂的豬」。
所以在野黨的首要任務必須是先讓國民黨的黨產充公,不要讓他們繼續無法無天,明目張膽地犯法,過去犯、現在犯、未來還犯的話,台灣將永無寧日,深耕基層工作的成效會大打折扣,如果繼續這樣的體制下就該廢除里長了,因為選舉買票的里長只會是台灣民主的絆腳石。
所以要真正改變社區居民的必須是呼喚大家去深思生命的意義,到底要活出什麼樣的生命,才會不虛此生?里長是一個促成者,促成一個空間,讓每個參與者的生命有了滋養與滋潤,在共同參與和分享喜樂中一起陪伴成長,同心同事,同喜同悲。
里長不是只是照顧水溝、路燈,社區環境的綠化和美觀而已,學法之後的我如果有幸擔任里長,我會引進聖脈生命教育協會的課程,每個鄰長都必須上課學習,幫助自己和里民的身心安靜下來,活得更有主體性和尊嚴。我也會引進更多歷史觀、環境保護、土地正義、人文關懷…的議題,在芝山岩社區中心(貓頭鷹之家)共同來討論和關懷台灣的問題。一起來觀賞台灣的紀錄片、電影、本土音樂和戲劇,讓大家在社區中心就可以受用社區大學的課程,作為終身學習之用。
因為對法的深信,明白本心真情流露,才看到生命的真,看到生命的美,看到生命的好。因為看到了生命的真、美、好,所以才承受得起世間所有的對立,超渡所有的苦厄,才有足夠的能量如實活出生命的最愛與最嚮往,跨越我們不可能跨過的藩籬。
這樣的世間,需要每個人手牽手,心連心,一起來努力。讓我們每個人都能是一棵可永遠以庇蔭別人的樹,永遠是一朵別人願意親近的花,散發出法的芳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