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代的清鄉運動之後,於1951年5月17日 ,第一批228的政治受難者,被送到綠島新生訓導處從事勞動與思想改造。
想像船隻把台灣菁英載往綠島,並要他們為自己疊磚砌瓦,興建囚禁自己的牢房,每次閱讀到這裡,都會感到命運荒謬和吊詭得令人心痛。
這個島叫「火燒島」。
火燒島在台灣東南方的大海中,不是蘭嶼。
不是小硫球,也不是澎湖,而是一個超越想像的惡魔之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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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庚辛先生,左側正襟危坐者) |
他的案子在1952 年8 月19 日判決。同案的劉茂己、黃瑞聰、劉天福、劉占睿判死刑。「有一天凌晨3、4 點時,劉占睿被叫出去,看守硬是要拉他走,但他堅持到我面前與我握手,做最後的道別,只說了一句:『保重,我先走了』。」陳孟和回憶,「當時我的心情是空白的,因為他來向我道別,並不保證我不會被叫出去槍斃,直到他出去了很久,而我沒有被叫出去,才確定我沒有被判死刑。當天早上10 點多,我被叫去法庭聆聽主文宣讀,倖存的3 個人判有期徒刑1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