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7日 星期三

平民的思考勝過宮廷

(06-27-2012 一心)


去教室的路上,收聽《法治時報社》黃越宏演講民參審50分鐘都沒有冷場,在捷運上的我,還好幾次噗哧地笑出聲音來,不知道有沒有人被我嚇到。
跑了30年司法新聞的他,看遍台灣司法種種不公不義,戒嚴時期,檢察長、法院院長,都是國民黨黨員,原本以為解嚴後,司法就會獨立於黨國體制而漸漸進步了,沒想到,情況反而更嚴重。他左思右想不得其解。

12年前,他參觀美國費城紀念館,看到獨立運動時,那些美國先賢們把佈置法庭的英國皇室圖騰,扯下來拿到地面上去燒,他才恍然大悟,當一個國家要獨立建國的時候,法院的審判要從人民的良心出發,而不是從國王的良心出發。
美國人民陪審制度,已經有三百年的歷史了,全世界有上百個國家都實行人民參審,然而,到今天為止,台灣法院的審判,還是從統治者的良心出發。
馬英九蘇永清還用憲法第80條「法官必須獨立審判」為藉口,說人民參審會違憲,此法條是在保證法官獨立審判,並不是說審判權只有法官有,馬、蘇,分明是在騙人不識字,扭曲憲法精神。回頭看憲法第二條明文規定,國家主權屬於人民全體所有,軍事、外交、審判,都是國家主權,也就屬於國民全體。
憲法第17條規定人民參政權,包括選舉、罷免、創制、複決,也就是說,人民可以把人選上、也可以把人拉下來,人民可以制訂法律、也可以把它廢掉。這些我們應享有的參政權,執政黨以「政府」之名,通通剝奪我們的有,因為執政黨希望壟斷國家權力。
同樣的,人民應有的審判權、公投票選法官及檢察官的權力,政府也不希望我們有,不管是執政或在野黨很多立法委員,也主張人民不應該參審、不應該選拔法官及檢察官,因為,一旦人民有了審判權、一旦人民可以票選法官及檢察官,立委就失去了關說、暗中「喬」的機會,總統就失去了司法人事任命權以壟斷自己的司法權。
台灣的民智比美國採行陪審制度的時代,成熟太多了,但台灣的學者如台大法律系李茂生教授之流,卻一直主張說,台灣的民智還沒有辦法做陪審員,當初總統直選時,那軍頭郝柏村也說過一樣自以為是、看不起台灣人的話:「台灣的民智還沒有到總統直選,如果,台灣總統直選,會像菲律賓一樣進入動亂。」結果,台灣不但沒有進入動亂,還讓全球華人羨慕,因為,有史以來沒有一個華人世界,可以像台灣這樣,讓政權和平轉移!
不要以為沒有唸書的人,就沒有智慧,人民來自生活、取自基層的淬礪,完全不是自絕於勞苦工農的學者、軍頭可比,勞苦工農們的生命歷練,常常比那些只會讀書考試、巴結逢迎的官僚多很多。「三個臭皮匠,勝過一個諸葛亮」,意思就是說:平民的思考,勝過宮廷的思考;多元的思考,勝過威權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