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祥輝在「驚艷芬蘭」(183頁)中提到:
「二十多年後,台灣還在談二二八。談得最神勇的都是當年避之唯恐不及的人。當年是為衝破網羅,打破禁忌。危險在所不惜。今天,二二八成為了選舉操作仇恨的政治工具。我想不起來現在帶頭搖旗吶國的這幫人中,有哪個人在當年台灣島內,曾為衝破二二八禁忌公開做過甚麼事?」
又在187頁中提到:
「『可以原諒,不能忘記』這是台灣政客使用過的最高級語言。但是,言行不一,自欺欺人而已。人性不是這樣,真正原諒就會忘記。至少,從此絕口不會再提。」
一律說:若沒有之前在網站的聞思,還有師的開示,一定會被他誤導。二二八事件是台灣近代最重要的歷史事件,追究,記念,檢討,是為釐清歷史的真相,「慎終追遠」,台灣的世世代代才有精神的傳承,才有根有土,不會認賊作父,才能建立自己的國家…
「可以原諒,不能忘記」的前提是「真相」。二二八只有受害者,沒有加害者,過程真相如何?國民黨為何不公開史料,讓社會研究真相,讓公平正義還諸社會?沒有真相、不知道真相,要如何「忘記」?要「忘記」什麼?沒有真相、不知道真相,要如何「原諒」?要「原諒」什麼?
霸佔黨產,利用黨產鞏固政權,階級化社會,推拖改革,延續造惡多端,罄竹難書。這一切豈不都是當年禍害的延續?
「眼淚」導演鄭文堂指出,很多人都在主張原諒,但「代誌沒解決、原諒無可能」,不是受害者沒有資格高喊「原諒」。
轉型正義是為了捍衛立國精神,建立新公民社會的積極作為,降低相同錯誤再犯的悲劇可能性。釐清內亂罪的責任,才可能遏止特定族群「將228操作成族群問題」繼續綁架全民的亂象。228問題完全不是「外省人迫害臺灣人」,228問題在獨裁者蔣家政權犯下內亂罪、酷刑罪與反人類罪,殘害熱愛民主熱愛法治的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