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宗法封建大家長制下,人民的命運交由公權力決定,不再是自己能決定,台灣人從此失去了主體性,習慣被動,斲喪了是非辨別的能力,人權價值觀淡薄,根源性的思考很不足,每每只著眼於眼前利益,不顧久久長長的願景,如魚見餌而不見其鉤,
見利而不見其害,見利忘義就容易因小失大,不會全方位去探究根本問題,例如:上一代的遊戲規則能否適用到下一代?父債可要子還嗎?主權在民,政府的公權力是怎麼產生的?權責的分際?選舉各黨競爭的基本條件是公平的嗎?」
晚上師清晰而前衛的聲音,讓原本昏沉的腦袋瓜漸漸清醒。
「為什麼我們不在乎別人決定我們的命運?」這句話像根針,精準地刺到深處。在台灣生長,從小就型塑了「被殖民」的性格,被動的接受所有不公平的待遇,噤聲久了不知道如何發聲。
「當人民沒有權力決策事情時,人民就會變得沒責任感。」當國家大權集中在一人手上時,這個人就不可能承擔得起責任;當人民的公民權只剩送出一張空白支票時,就是失去主體性了。
就像核電議題再怎麼辯論,民眾的有感度還是偏低,習慣性地把自己的命運交給負不起責任的專家和政府;如果可以公投決定社會重大爭議事件,每個公民就被迫必須思考,真正的關心和討論會到處發生,這樣的社會才有正向的動力。台灣的問題不關藍綠,而是基本是非價值觀,因為不敢去碰撞和思考,就亂貼藍綠標籤,完全混亂了注意力啊。
「權責對等,是普世的基本原則,有多少權力,就要負多少責任。」聯想到段宜康立委質詢龍應台部長:誰該為二二八負責?以強烈道德感自居的文化部部長卻吞吞吐吐地退縮、答不出這個基本原則。從國家縮小到我和Scott的關係,我也看到了沒有交給Scott決定事情的權力,造成他的無感和無責任心。健康的關係一定要建立於平等和尊重,才有流動和成長。
有人問師,某些修行人覺得不必刻意去「渡眾生」,師的回答精簡乾淨:說這話的人有分別心,表示有「我」在渡「眾生」,此已掉落知識份子的語言迷障中,沒有導向。
「不要在問題下游探究太多周邊原因,想太多而不注意源頭的權力問責,只會本末倒置,陷入無奈無力而讓自己挫折退卻。」取回公民權、建立主體性,從當下能做的做起,生命才會主動和積極。師呼喚著同修的單純,直心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