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2日 星期二

一領一的國家認同

(06-12-2012一賢)

連根藤先生的「是救國、不是「建國」」,談到「美國的《台灣關係法》是終結『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的法律,後者被易名為台灣行政當局,只能局限在台灣與澎湖,其任務是助台灣人民建立國家(台灣國)。」雖然蔣介石藉由「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竊據台灣,台灣也因此實質上建立了一個名實不符的國家。

文章說:「蔣介石的『中華民國流亡政府』企圖篡奪台灣國失敗是必然的。馬英九流亡政府企圖把台灣出賣給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陰謀,在台灣人的反對和國際社會的禁止下,也註定會失敗。在『中華民國』暴露流亡政府原型以後,台灣人的唯一國家認同就是台灣國。」
他點出了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國家認同問題。我們很多人常說台灣要建國,其實台灣國早就存在了,只是名實不符。所以我們真正要做的是為台灣國正名。我們要讓大多數的台灣人民真正能了解到台灣做為一個獨立的國家的事實,這樣才能認同台灣這個國家,而不是去認同早已經成為幽靈的不存在的『中華民國』。這樣我們才有能力選出真正愛台灣的本土總統。
《中央社》5天前報導,美國聯邦眾議員Robert Andrews在國會提案,要求眾議院成立「國會監督委員會」,在《台灣關係法》下,審核美國對台政策執行效能。
這項提案提議由美國總統、眾議院及參議院的領袖任命委員會5位成員,並於首次會議後一年內,提出一份針對美國政府自2000年以來,對《台灣關係法》執行效益的官方報告。
這項提案與《台灣關係法》相呼應,委員會應審核的範圍包括美國提供台灣足夠的國防軍備、台灣人民在安全、社會及經濟制度上目前及潛在的威脅、評估美國對上述威脅及武力行動的因應能力、美國政府協助維持並加強台灣人權的措施,以及提供美國與台灣關係邁向正常化的政策選項。
《台灣關係法》實際上已經將台灣視為一個獨立的國家,美國聯邦眾議員Robert Andrews的提案用意主要就是要推向「台灣是一個獨立國家」。但台灣要成為一個名實相符的國家,還是決定在台灣人的公投權發揮效力。唯有住在台灣這個島上的人民透過投票,將虛擬的「中華民國」神主牌徹底搗碎,讓「台灣國」得到正名。這樣才會得到國際社會的認同與支持,而美國在兼顧國際輿論與自身利益的雙重前提下,一定會全力保護台灣免於中國的武力威脅與侵犯。

版主:
依《中華民國憲法第四條》: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中華民國自193655日《五五憲草第四條第一項》公布固有疆域以來,從未變更:「中華民國領土為江蘇、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西康、河北、山東、山西、河南、陝西、甘肅、青海、福建、廣東、廣西、雲南、貴州、遼寧、吉林、黑龍江、熱河、察哈爾、綏遠、寧夏、新疆、蒙古、西藏等固有的疆域。」中華民國的「疆域」就是以上30個地區,目前只剩金門馬祖。中華民國固有之疆域,從未包括有台灣和澎湖,也從未經「國民大會」開會變更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