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8日 星期三

沒有人權 別談一國

(03-28-2012徐偉群)


馬總統在剛當選連任不到三個月的時間,以出於預料的速度提出「一國兩區」之說,正式將兩岸關係推進至政治議程。從今以後,馬政府所推 動的兩岸經貿往來或文化交流都將置於「一國兩區」的政治框架下進行,不再能以「單純經濟議題」「無關政治」等說詞加以包裝。問題是,「一國兩區」到底是什 麼樣的政治框架?就此,馬政府對內對外有兩套說詞。
對內,馬政府固然聲稱「一國兩區」的基礎是《中華民國憲法》,但對外,由吳伯雄受託說出的一國兩區,卻完全沒有提到《中華民國憲法》。按吳的說法,他是受人之託,「沒有一字增減」,那麼顯然這是一個經過刻意選擇的「沒有《中華民國憲法》的一國兩區」版本。
《中華民國憲法》作為一個「民主共和國」的根本大法,其最核心的內涵不在領域大小,而在「民主」與「人權」兩項基本價值。一個「沒有《中華民國憲法》的一國兩 區框架」,勢必意味著「民主」與「人權」兩件事在兩岸關係進程中不具任何拘束力。馬政府是不是認為,擱置「民主」與「人權」的要求將可有助於和既不民主、 也不講人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權」談一國?若是如此,以「誠信」自居的馬總統就有義務向選民說清楚,我們準備要在向前大跨步的兩岸關係中犧牲什麼樣的代價,而不是對內祭出《中華民國憲法》作為障眼法。
人民不願犧牲民主
在歷經二、三十年的民主化歷程的今天,台灣人民已經普遍接受「民主」「人權」作為國家法秩序的基本原則。我們要請馬總統告訴我們,要如何在不講民主、不講人權的「一國兩區」框架下,和一個箝制言論、管制媒體、管制網路、剝奪組黨自由、剝奪集會結社自由、容許祕密逮捕關押或軟禁異議者、任意剝奪受關押者的受探視權與委任律師權、公安大於檢察大於法院的司法體系、剝奪人民自由選舉與參政權、限制宗教自由、迫害特定宗教團體、佔領西藏地區並進行嚴酷軍事統治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權」 成為一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按馬說,是「中華人民共和區」)才在最近通過刑事訴訟法的修正,其中容許公安部門任意以叛亂罪名對人民進行祕密 逮捕關押的規定,引起其國(區)內社會的高度疑慮和國際社會的普遍批評。此一人權嚴重倒退的發展,不但對於其國(區)民,同時也對在其境內的台灣人民構成 立即威脅。這本應是當前兩岸關係進程中立刻要處理的議題,但馬總統對此既未關切,也未顯憂慮,反而急切地推出「一國兩區」。我們不禁要問,曾經承諾「人權治國」的馬總統,您的核心價值到底是什麼?您認為,兩岸人民在此「一國」框架下能夠獲得的利益又是什麼?
台灣人民沒有天真到要拿《中華民國憲法》作為兩岸一國的最大公約數,也沒有愚蠢到願意犧牲「民主」與「人權」的前提來成就政治人物的「一國兩區」。況且,犧牲台灣民主與人權所成就的「一國兩區」對於對岸人民也並無好處,它只會加深對中國人民追求民主與人權決心的打擊。
說到底,唯有國際人權公約所揭示的「任何人」均享有的基本人權與民主原則,才是兩岸人民最大的共同利益。馬總統若要為兩面手法的指控辯護,就應在後續的兩岸關係中以積極作為尋求兩岸人民人權保障的落實。沒有人權,就別談一國!
(作者為台灣守護民主平台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