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28日 星期六

公民應有的承擔

(01-28-2012一心)

聊到這次選舉,從加拿大來的Jason跟我分享,有一次他在加拿大幫忙開票的親身經驗:
每一個投票所,都有各黨派的義工(監票人),然後,每一張開票桌,都會有至少一位選務人員,以及各黨監票人。選務人員把投票箱打開、將票倒在桌上,很多雙眼睛同時監視著所發生的每一件事,確認開票桌沒有雜物、票箱完全清空、沒有選票落在地上等等,然後,選務人員才開始唱票。
一次從桌上拿起一張票,亮票給每個人看,如果所有人都同意張票不是廢票,那麼,每個人都會各自計票。廢票,會被放在一旁。他的那張開票桌,就有八個人同時計票,多方同時核對。
當這一個票箱被記錄完畢,所有的票都會被放回票箱,重新封好。然後,再進行下一個票箱。
每次選舉,總是有幾個選區會在幾天後或甚至幾週以後,被要求重新驗票。因為,這是一個很嚴肅的事情,每一張票,代表著一個人的選擇,而每一個人的選擇必須被完完全全的尊重。
聽完了加拿大的例子,我自己感覺到非常慚愧,身為一個台灣選民,投完了票,我就回家看電視轉播,完全沒想到,這整個選舉制度,如果沒有我(人民)的主動參與和監督,它注定要被媒體、以及與公權力靠邊站的公職人員所把持,而台灣的民主,注定要成為有形式上正當性的獨裁,像披著羊皮的狼。

Jason說,他在電視上看到一小段此次台灣大選的開票畫面,居然只有一個人在計票,他覺得很不可思議。而我們,廣大的台灣人民,在電視上看到飛快的計票過程,居然不覺得奇怪,因為,整個社會的價值觀完全被「速度」和「便利」掌控了,我們以為「速度」和「便利」等同「進步」,而甘願犧牲身為一個人,最最基本的選擇的權利。
就好像,我們讓便利商店占據每個街角,代替巷口的切仔麵店、燒餅油條店、手工豆腐小舖、或小農的蔬菜水果攤。直到有一天,我們發現,除了三角飯糰和city café,我們別無選擇,一直自以為是握有購買權的消費者,原來,早就成了財團豢養的豬。
我們誤以為網路普已經讓資訊的傳輸無遠弗屆,也誤以為我們愈來愈知曉這個世界,但因為缺乏主體性的自覺,當有人刻意製造錯亂訊息、混淆視聽、顛倒價值的時候,我們缺乏主動判斷資訊來源的能力,也不具備足夠的常識來爭取應有的「知」的權利。Jason舉例說,在加拿大,選舉完隔天,政府就會在網路和報紙上,公布很清楚易讀的清單,列出每一個民代在每一選區的得票數,並且加總,讓人民可以很輕易獲得訊息。
台灣中選會公布的資訊:http://www.cec.gov.tw/zh_TW/T1/n100010200000000.html
在一個民主國家,公民,才是真正的老闆,政府,是我們雇用的僕人。在台灣,主客易位、回歸常軌,尚有一段路要走,對於已經嚐過民主果實的我們來說,走回頭路,已經不是一個選擇。然而,若要在民主的路上邁進,我們需要重新喚醒每個人對公民權利的嚮往與珍視,而權利的另一面是義務,我們也要謙虛學習一個公民應盡的義務與應有的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