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日 星期三

法官的良心救贖

(05-02-2012 一如)

戰後,日本司法史上最「著名」的冤案就是「袴田巖案」。1966629,日本靜岡縣舊清水市發生一件殺人縱火的兇殘案件。被害人橋本藤雄(Hakamada Iwao)一家四口全數遇害(長女因住在另一棟房,逃過死劫),身中多刀,而且都被汽油浸濕。49天之後,被害人經營的味噌工廠工人袴田巖被捕,罪名是強盜殺人、竊盜、縱火,而警方唯一的證據,只是從袴田宿舍搜出來的一件沾血睡衣。

根據警方破案記者會的說法,這件睡衣經過鑑定,檢驗出與被害人父子相同的血型(A型與AB型,但袴田是B),而且還發現了縱火用的混合汽油成分云云。第二天各大報便紛紛刊出這個新聞,並宣稱是一次「科學辦案的勝利」。
進入訴訟之後,「科學辦案的勝利」逐漸被証明是個大烏龍。檢警偵訊筆錄中的自白供詞,從審判的第一天被告就大翻供,聲稱是長時間疲勞偵訊與刑求之下的結果。而且疲勞偵訊與刑求都被證明真有其事
靜岡縣是有名的「冤案王國」,袴田案之前就至少發生過四次警方羅織的冤案。承辦案件的都是同一批警察,領導這個班底的警官綽號「刑求王」,由靜岡縣警兩三人輪流交班,以棍棒照三餐伺候,逼他早早認罪。
所謂的血液鑑定,太過微量根本無法證明血型。找不到行兇的動機,互相矛盾的自白,不可思議的凶器(一把13公分長的小鈍刀,卻能在被害人身上留下超過14公分深的傷口,以及50處的傷痕),並且在被害四人都清醒的狀態下,打倒柔道二段孔武有力的男主人,追殺四散逃走呼救的女主人和一雙兒女,而距離只有三十公分的兩邊鄰居竟然都沒聽到任何動靜。家裡374萬元的現金只拿走8萬元…。而警方唯一的說法,就是被告年輕的時候打過兩年的職業拳擊,2916勝的戰績。
檢警的指控越來越多的破綻疑點,檢警越來越掛不住面子,於是在審判9個多月之後,突然「新證據出土」,工人在工廠裡一個味噌大木桶裡發現「五件血衣」,警方火速搜索袴田的老家,在衣櫃抽屜裡發現「沾血碎布一片」,質地與橫切面均與血衣一致。於是檢察官變更起訴事實,宣稱這五件血衣才是行兇時所穿的衣服(科學辦案的睡衣不提了)最妙的是,後來在東京高院法庭上,進行著裝實驗,血衣之中的長褲尺寸太小,袴田只能穿到大腿根部為止。換句話說,「五件血衣」很有可能是警方的栽贓。
靜岡地院101法庭袴田案合議庭的三個法官,分別是審判長石見勝四59歲)、受命法官高井吉夫39歲)以及陪席法官29歲的熊本典道Norimichi Kumamoto)。
 三人之中最年輕的熊本典道法官,一個老法官給他如下的建議:「不要多管閒事,淡淡地做你法官的工作,總有一天你一定可以當上最高法院的法官」。
雖說是多數決的合議庭,熊本畢竟只是敬陪末座的陪席法官,本來應該「淡淡地」挺從前輩們的意見即可。但是在審判過程中檢方的論告破綻百出,及針對警方長時間疲勞轟炸式的偵訊,他實在難以接受。
判決宣判日是1968718。不過熊本法官早就在6月中就寫好無罪判決書。接下來,就是要說服兩位前輩法官支持他的無罪判決。熊本最堅持的一點,是被告自白的取得,是警方透過強制、脅迫與長時間訊問的非法方時所取得,依據憲法第38條,不得成為證據。
心證一開始就傾向有罪的受命法官高井則說,沒做的事情,犯人怎麼會自白?你不要引經據典啦。熊本怒道:別說接受偵訊,就是要你連續20天,天天陪著我喝酒應酬你肯嗎?袴田一天接受12~13個小時的偵訊,連續20天!你自己受得了嗎?高井雖然回答,是阿,那可受不了,卻仍然堅持定罪。最後熊本忍不住對前輩大吼:「你還算是個法官嗎?」。
不過,真正的關鍵還是在石見審判長。熊本原先以為,審判長從戰前就擔任法官,深知民主自由的可貴,應該會支持他的見解。但是這個樂觀的期待落空了。審判長說自己「甚感為難」,為什麼呢?因為「這個案子警方前後做了45次的偵訊筆錄,沒有功勞也有苦勞」,況且,「輿論都認為袴田有罪………判他無罪豈非影響靜岡地院的威信?」
至此,熊本典道才算第一次領教了日本法院的生態與文化。──主張有罪的兩位前輩法官,命令主張無罪的熊本負責撰寫有罪判決書!~他才真正知道法院可以有多黑暗
熊本當然不肯接受這種命令,立刻打電話到最高法院刑事局詢問,有那條法律規定合議庭居少數見解的法官得撰寫判決書?對方卻回答道:你的心情我很了解,不過這是古早以前就有的慣例,請多擔當忍耐。
年輕的熊本法官屈服了。根據他的回憶,當時他全身發抖,又生氣又流著眼淚,終於拼湊了14萬字的矛盾百出的「作文」,而兩位長官還連聲說:「幹得好」。
熊本堅決不肯在判決書上蓋章簽名,以及再三懇求審判長在宣讀判決之前,先把判決文中他所寫的,長篇大論的教訓靜岡縣警「辦案方式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必須深切反省,爾後不得再犯」。熊本希望在二審的時候,高院法官能夠注意到:一審中曾有一位法官堅持無罪心證。宣判過程中,熊本始終低著頭,不敢看被告袴田巖一眼。
袴田30歲被逮捕,32歲被判處死刑,1980年最高法院維持原判。從1968201244年,義務律師團不斷上訴…做種種努力,袴田巖已日漸老去,而且出現了嚴重的精神疾病症狀,今年76歲了,在獄中渡過46年。
至於熊本,也對自己的法官生涯早早判出了死刑—— 6個月之後,他辭去法官的工作,沒有任何同事或長官慰留他。一個曾經在司法考試奪得全國第一名,意氣風發的少年法官,本有最高法院法官的雄心壯志,就這麼雲淡風輕。
熊本辭職後,曾寫信給律師團,表明他願意在二審時出庭作證,但沒有得到回音。熊本決心重新出發,改行當律師。很快的便在律師界嶄露頭角,不到10年就成了年收上億的超級大律師,而且離婚再婚,從此錦衣美食,夜夜笙歌。和在獄中獨自憔悴的袴田巖,形成強烈對比。從此再不相干
當他事業越成功,罪惡感反而越發嚴重。為了遺忘,他酗酒、縱慾、瘋狂投入工作,但罪惡感始終沒因辭掉法官而消解。有一天他在酒吧喝著酒,突然看到電視上播著袴田巖的義務律師團,不斷上訴、發回更審、判決死刑、定讞、聲請再審、再審申請駁回、即時抗告、抗告駁回他眼淚不自主的留下。他猛然發現,原來脫下了法官袍的他,並未褪掉他的罪惡感,他不由地恓恓惶惶在酒吧裡嚎啕大哭。他寫信給「袴田巖義務律師團」表達願意為袴田巖的無罪出庭作證,但律師團擔心法官出庭作證可能更引起法官不滿,拒絕了他的好意。
1990年,52歲的熊本離婚,結束東京的律師事務所,他開始了自我放逐的人生,在各地流浪,所到之處,都是日本最富盛名的「自殺聖地」...。他已經淪落到跟街友沒兩樣了。
就在熊本典道準備結束被良心追逐的痛苦人生時,福岡市一位婦人收留了他,接著由憐生愛,譜出黃昏戀曲。婦人的長子不知道這位可能成為繼父的流浪漢究竟是何方神聖,因此嘗試著在網路上搜尋「熊本典道」,畫面出現的居然是袴田巖案的判決書
透過長男的說服與聯絡安排,熊本終於和袴田巖的律師團接上線。於是,在2007116熊本成為首位打破日本法院法第75條「(對合議庭的)評議內容守密義務」規定的日本法官,在東京與律師團代表共同召開記者會,把他深藏40年的秘密一舉公諸於世,同時要求最高法院同意本案再審。
這是2007年日本最轟動的司法新聞——「初審法官打破守密協定,現身說法冤獄判決始末」,他在記者會上公開呼籲:「希望最高法院能同意再審本案」。69歲的熊本典道重回律師工作,決心「活到袴田巖被釋放的那一天」。沉冤40年的「袴田巖案」,成為全世界矚目的焦點,「國際特赦組織」發表聲明要求日本釋放袴田2010年,日本57位參眾兩議院的議員結成超黨派的「袴田巖死刑囚救援聯盟」,要求法務省不可對因為拘禁過久導致幾近心神喪失的袴田執行死刑,並強烈要求再審。
「袴田巖案」2年前拍成電影《BOX 袴田事件 命とは》(BOX -Hakamada Case- What Is Life) 狄原聖人主演熊本典道法官http://youtu.be/Ju_39hTdYLY